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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03-09点击:606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2,749,019,503股为基数,向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4,901,950.30元,占2018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60%;以2018年末总股本2,749,019,503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549,803,901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及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

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信用交易业务服务。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公司通过所属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是证券公司的一项传统业务,此外还包括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期货中间介绍、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记开户等服务。公司通过提供相关服务,获得手续费、佣金等收入。信用交易业务主要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或出借证券并收取担保物,收取利息等收入,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自营业务主要是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进行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获取投资收益。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为机构客户提供股票承销与保荐、债券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改制辅导及股权激励等财务顾问业务以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推荐、持续督导及并购重组、融资等服务,获得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等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管理服务,获取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等。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证期货为客户提供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宁证期货是经证监会批准成立的专业期货经营机构,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创投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获得管理费、投资收益等收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托管、挂牌等业务,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8年,在去杠杆的大环境下,证券行业延续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态势。监管层先后出台相关政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同时继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设立科创板等成为重点推进领域,场外期权、股指期货等衍生品业务步入规范发展阶段,沪伦通配套制度逐步完善,资本市场成熟度提升,为行业带来发展机遇。受证券市场行情低迷、投行发行放缓、违约风险增加、资管新规出台等多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证券行业整体经营业绩下滑明显。经纪业务方面,A股市场交投清淡,佣金率下降但降幅趋缓,业务收入下滑明显,同时,财富管理成为主要转型方向;信用业务方面,在市场下跌的背景下,券商股票质押业务风险逐步暴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对券商业绩造成压力;投资银行业务方面,IPO发行节奏放缓导致收入下滑,下半年以来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有所放松,债券承销规模平稳回升;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业务新规相继落地,对行业的影响边际减弱,进一步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主动管理。自营业务方面,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表现差异较大,债券市场信用违约事件明显增多,券商自营业绩分化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全力以赴抢抓市场机遇拓展业务空间,优化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持续强化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努力提升中后台保障支撑能力,公司经营较为稳健,多项业务指标行业排名较上年有所提升。公司2018年行业分类评级继续保持A类A级。

展望未来,证券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证券行业在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券商有望迎来更多发展机遇;另外一方面,证券行业竞争不断加剧,行业集中度呈上升趋势,行业分化更加明显,同时,证券行业对外开放进程加速推进,在行业国际化程度提高的同时,也给证券行业的经营带来了更多挑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兑付了“17南京01”2017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3日期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出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南京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出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7南京01”和“18南京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无变化。报告期内未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上述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预计将在本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届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4亿元,同比下降11.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亿元,同比下降43.5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47.75亿元,同比增加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5.93亿元,同比增长13.10%。

1.1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4亿元,同比减少13.42%。

1.1.1经纪业务。2018年沪深两市股票日均成交额3,688.72亿元,同比下降19.49%。受交易量下降等因素影响,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持续下滑,2018年全行业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623.42亿元,同比减少24.06%(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30,041.79万元,同比下降29.38%,净收入行业排名第51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系统,在巩固基础客户和基础资产的基础上,以投资顾问服务、个股期权、沪港通、深港通等为依托加大机构客户和专业投资者的开拓力度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方向转型,同时,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思路,从整体框架优化、先进工具运用等方面提高经纪业务运营效率。公司加强营销队伍和渠道建设,依托线下网点和“金罗盘”、“鑫易通”等网上终端,同时加强与银行、基金等机构的合作,通过产品引流和渠道引流双轮驱动,积极开展线下和线上客户营销。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数量较上年末增长5.8%;金融产品销售方面,强化营销和考核激励,在持续推进常规产品上线销售的同时,积极参与CDR战略配售基金、养老基金等重点产品的销售,开发自有产品,促进新开户客户有效转化,满足客户差异化投资需求。2018年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行业排名39位;积极推动投资顾问业务发展,通过组织参与投资顾问赛事等多种方式提升投资顾问的专业服务能力,完善投顾业务系统,提升客户体验;主动适应平台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强互联网平台的投入,推出金罗盘4.0版,新增Level-2行情、模拟炒股、基金定投、短线雷达、图文F10等多项全新功能。截至2018年末,“金罗盘”APP用户数较2017年末增长约87%;继续推进实体网点建设,优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新设10家分支机构,并完成7家营业部的迁址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金融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2信用交易业务。报告期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业务余额7,557.04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6.36%,融资融券业务日均余额9,131.02亿元,同比下降2.49%,证券公司共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672.12亿元,同比下降5.34%;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购回金额为11,659.1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5.27%,其中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出规模为6,181.07亿元,较2017年末下降24.6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实现利息收入463.42亿元,同比增长25.42%。(数据来源:WIND资讯、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融资融券业务流程和决策机制,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加强逆周期管理,采取信用账户集中度控制、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调整等多项措施,利用专业大数据平台获取市场风险信息,建立健全风险信息内部沟通机制,加强风险控制;积极落实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新规,严格项目准入,通过调高项目安全垫、加强融入方持续管理等举措强化项目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管控,业务开展总体稳健。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36.7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4.19%,报告期内利息收入3.69亿元,同比下降11.05%;报告期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余额24.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2%,报告期内利息收入1.35亿元,同比增长38.16%。

1.2自营业务

报告期内,股票债券市场涨跌分化。报告期末,上证综指、深证成指收盘分别比上年末下跌24.59%、34.42%,中债指数较上年末上涨9.63%。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2018年证券公司投资业务收入(证券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00.27 亿元,同比减少7.05%(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报告期内,公司在权益类投资方面,加强政策面及重点行业和公司的研究,关注符合国内产业升级方向和政策战略、景气度持续向上的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积极把握机会,获取阶段性收益,同时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深度挖掘公司价值,精选投资组合,追求稳健收益。此外,在衍生品业务方面,开展了量化对冲选股、商品CTA、期权和可转债投资策略,努力拓宽收入渠道。报告期内取得了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资格;在固定收益投资方面,合理研判债券市场基本面、资金面,确定了以稳健配置为主兼顾波段利差交易的投资交易策略,并根据市场走势适当调整持仓规模,取得了一定收益。公司再次入选2018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300强。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同比减少24.74%。

1.3投资银行业务

2018年,A股市场股权融资总额12,107.35亿元,同比减少29.71%;公司债发行总额16,575.65亿元,同比增加50.35%;企业债发行总额2,418.38亿元,同比减少35.18%。2018年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369.96亿元,同比减少27.40%(数据来源:WIND资讯、中国证券业协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投行团队建设,完善投行组织架构,加强风险控制,持续推进大投行机制建设。公司以打造“精品投行、服务型投行和协同型投行”为目标,推动深化投行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协同配合,加强与地方政府、开发园区、金融机构和优质企业的渠道对接,抓住地方政府利用资本市场功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机遇,挖掘和储存优质项目,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稳步推进业务发展。公司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65位。股权融资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联席保荐(主承销)1单IPO,募集资金总额10.62亿元,完成2单再融资项目,承销金额9.34亿元。1单再融资项目获得批复,处于待发行阶段。1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得批复并完成股份发行等工作。完成多单财务顾问项目;债权融资业务方面,牵头主承销的扬子国资优质企业债项目获得批复,该项目是全国首单国家级新区优质企业债,也是江苏省首单市级优质企业债;完成首单银行间市场债、首单绿色金融债。全年完成各类债券项目7个,项目总金额58亿元,已取得批复待发行债券项目3个,此外还分别担任了1单中期票据项目和1单短期融资券项目的财务顾问。新三板业务方面,全年推荐2家企业挂牌,协助挂牌企业完成10次定向发行,涉及项目金额6.6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2亿元,同比增长35.78%。

1.4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在“降杆杆、严监管、防风险”的大环境下,行业监管政策相继出台。央行等四部委于2018年4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于2018年10月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相关监管规定明确了统一监管标准、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以及去通道等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在此背景下,证券行业通道类资管业务规模进一步收缩。报告期末,证券行业受托资金14.11万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8.27%,2018年度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75.00亿元,同比下降11.35%(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监管政策变化,严守合规风控底线,在按照监管要求推进存量业务规范的同时,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努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加强与分支机构的业务协同,强化机构客户的拓展。公司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68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346.46亿元(母公司口径),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规模3.36亿元,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规模343.10亿元。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较上年同期下降14.12%,其中主要是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规模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4.29%。受业务规模下降以及部分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业绩报酬收取条件等因素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580.92万元,同比减少30.47%。

1.5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宁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2018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30.29亿手,累计成交额210.82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4%和增长12.20%(数据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报告期内,宁证期货进行了两次增资扩股,资本金得到了有效补充;积极开展对标找差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技术支撑,强化客户营销和业务协同,严控合规风险,推动相关业务稳健开展。报告期内,宁证期货代理交易额6,729.82亿元,同比增长50.59%,期货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647.84万元,同比增长43.7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参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变更增加上期其他收益金额3,910,816.01元,减少上期营业外收入3,910,816.01元。

4.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8年9月7日颁布的《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相关文件要求,并考虑所交易金融资产市场活跃性等因素,公司将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资产、非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股票类金融资产、非上市公司股权金融资产估值方法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2月31日执行。

4.2.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类金融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金融债等,按期末或者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2)非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等)的股票类金融资产:按照估值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3)非上市公司股权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成本确定公允价值。

4.2.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除交易所可转债、公募可交换债、私募可交换债)类金融资产: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日公布的估值数据确定公允价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公募可交换债券类金融资产:按照估值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私募可交换债类金融资产:按估值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估值数据确定公允价值;

(2)非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等)的股票类金融资产:如果交易量及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按估值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交易量或交易频率不足以反映公允价值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交易活跃程度、转让方式等,采取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3)非上市公司股权金融资产:采用市盈率、市净率或者最近融资价格法等方法进行估值。

4.2.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为: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人民币10,984,193.14元,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人民币10,984,193.14元,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2,746,048.29元,增加所得税费用人民币2,746,048.29元,增加净利润人民币8,238,144.85元;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人民币4,723,519.35元,增加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3,542,639.51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人民币1,180,879.84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明细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根据2017年宁夏巨石西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巨石金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宁夏巨石西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巨石金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自主清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自主清算工作已经完成,并办妥工商注销手续,本公司本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14号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符合《公司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晏主持。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等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合规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监事2018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2018年度工作情况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15号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公司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为: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98.42万元,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72.35万元。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为:增加净利润823.81万元。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概述(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将前述四项准则简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同年修订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8〕36号通知”)。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执行财会〔2018〕15号通知。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8〕36号通知。

(二)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8年9月7日发布的《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等相关文件,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对投资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内容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要求,公司2018年对“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做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此次变更增加上期其他收益391.08万元,减少上期营业外收入391.08万元。

2、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内容及影响

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原来的“四分类”,改为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划分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三是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取消了有效性测试的定量标准和回顾性测试要求;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五是相应调整了金融工具披露要求。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于2019年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披露财务报告,不重述2018年比较期间数据。新旧准则转换数据影响将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变更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3、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内容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8〕36号通知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起对财务报表做以下调整:

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和“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在“利息净收入”项目下分列“利息收入”项目与“利息支出”项目;在“投资收益”中新增单独列示“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利润表中修订“利息收入”项目反映的内容,该项目反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只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对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变更上述三项会计政策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15号通知、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8〕36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1、变更前的会计估计(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类金融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金融债等,按期末或者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2)非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等)的股票类金融资产:按照估值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3)非上市公司股权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成本确定公允价值。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除交易所可转债、公募可交换债、私募可交换债)类金融资产: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日公布的估值数据确定公允价值;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公募可交换债券类金融资产:按照估值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私募可交换债类金融资产:按估值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估值数据确定公允价值;

(2)非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等)的股票类金融资产:如果交易量及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按估值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交易量或交易频率不足以反映公允价值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交易活跃程度、转让方式等,采取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3)非上市公司股权金融资产:采用市盈率、市净率或者最近融资价格法等方法进行估值。

3、本次变更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为: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98.42万元,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72.35万元,增加净利润823.81万元。

三、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等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等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16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中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19年度及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就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及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同意将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B116版)

公司代码:601990 公司简称:南京证券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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